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房客拒繳租 房東焊鐵門挨罰

房客拒繳租 房東焊鐵門挨罰

自由 更新日期:2008/10/12 04:09

封死逃生通道 觸法

〔記者林嘉東/台北報導〕廖姓婦人94年間賣屋給王姓婦人後反悔,退回所收價款後,主張為房屋所有權人,向房客催討房租卻遭拒,氣得雇工將6支鐵條焊接在鐵捲門上,不料,因鐵條阻礙逃生通道,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等罪,被法院判罰金15萬元台幣

廖婦於92年間,將房子以每月台幣2萬元的租金,租給陳姓房客經營洗衣店,租賃期5年;94年間,廖婦將房子賣給王婦,並於隔年1月間,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至王婦名下。

後因尾款問題,雙方發生爭執,廖婦便將取得的價款120萬元退回給王婦,不賣房子了,唯王婦因故遲未將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塗銷,移轉登記至廖婦名下。

陳姓房客去年獲知後,認為廖婦已不是房屋所有權人,不再繳房租給廖婦;廖婦則堅稱,她已解除買賣契約,並將價款退回王婦,主張她才是房屋真正所有權人,要求終止契約,並要陳某返還房屋;不過陳某仍拒付租金。

廖婦便於去年11月間,雇工持鐵條6支,以並列方式,將鐵條兩端焊接在鐵捲門兩邊的滑槽處,使得洗衣店唯一的逃生通道受阻。

廖婦被警方循線找到時,堅稱房子是她的,設置鐵架只是維護自己的權利,不要讓客人進去洗衣店。

判刑5月 得易科15萬

由於廖婦以鐵條焊門已阻礙公眾得進出場所的逃生通道,有危害他人生命、身體、健康,及強脅手段妨害他人行使權利,被檢方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強制罪嫌起訴;法院審理後判她5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台幣。

104房屋銀行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