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

怪象一大堆 房貸紓困 有錢人也上門

怪象一大堆 房貸紓困 有錢人也上門

中時 更新日期:2009/01/19 04:33 李國煌/台北報導

為了協助房貸戶度難關,近日各銀行全面受理舊貸戶申請,還款期延長為30年,但怪現象一一爆發,一些名下擁有多戶房子的房東也要申請,另外,也有新貸戶一開口,就要求適用30年房貸。

銀行房貸部門主管說,這項延長房貸還款期的措施,主要是幫助手頭不便的房貸戶,沒想到身家豐富的房東也上門。

近二周以來,包括台銀、彰銀、合庫、一銀、華銀以及其它多家銀行,針對舊房貸戶,原本適用20年房貸的客戶,都可以申請延長為30年。

但除了手頭較緊、還款能力打折的客戶,一批批上門申請,還有一些「有錢人」也上門要求紓困。

一家銀行主管說,有一位舊貸戶申請延長還款期,結果一查詢,這位客戶抵押的房子是一戶五層樓的建築,一樓出租給便利商店,二樓出租給補習班,三樓出租給美容院。

算一算整棟樓的租金收入,1個月大約30萬元。銀行主管說,以這類貸款人的「背景」完全不符合紓困的條件,只是不能直接說「NO」,銀行便要求客戶拿出地價稅、房屋稅的稅單,證明房子是自用住宅才能接受。

但是有一些手頭寬裕、經濟生活殷實的舊貸戶,由於提供抵押的房子適用自用稅率,銀行即使知道客戶很有錢,還是必須提供30年的還款期。

另外,30年還款期紓困方案上陣以後,還有一些新貸戶,一開口就要求適用30年還款期。面對這類客戶,銀行主管指出,依照法規,房貸還款期可以一次提供30年,只是銀行都先提供30年,一段期間以後,客戶有需求再申請延長,而且這一次房貸紓困,主要針對「舊貸戶」。

結果,銀行有因應說法、客戶也有招式,有些客戶貸款2周,就以「舊貸戶」身分申請延長還款期間,面對這類有錢客戶,只要書面審核過關,銀行也不能拒絕。
104房屋銀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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